晉開擔保字〔2016〕5號
晉中開發區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有限公司
不良貸款管理暫行辦法
總 則
第一條 為強化公司擔保業務的風險處置力度,提高對風險項目控制、保全、追償的決策和執行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擔保風險損失,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實際,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不良貸款是指在擔保貸款中被擔保人未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由擔保公司代其履行義務償還銀行的款項。
第三條 不良貸款管理應遵循的原則:
(一)依法合規原則,是指不良貸款管理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金融辦的有關規定。
(二)控制風險原則,是指密切關注不良貸款的風險狀況,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降低或消除貸款風險,將可能出現的資產損失控制在最低。靈活處置原則,是指根據不良貸款的具體情況,靈活采用有效的清收處置方式,抓住時機,及時處置。
(三)成本權衡原則,是指在不良貸款清收處置措施的選擇上,應注意風險、成本、收益比較,降低處置風險和處置成本,實現最佳效益。
(四)創新性原則,是指應結合當地實際,積極探索、大膽實踐,創新方法和手段,創造性地開展不良貸款的清收處置工作。
第一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四條 為及時發現風險隱患并及時采取風險預警控制,并制定有效的應對措施,對公司的風險預警、風險防控、風險處置提出合理化建議,提醒和跟蹤企業根據合同的約定進行還款,出現風險隱患或擔保代償時負責追償、保全、訴訟等工作,公司成立保后跟蹤部。保后跟蹤部由總經理、風險部部長、法律顧問等人員組成。根據風險處置項目的不同情況,具體人員組成由總經理確定。
第五條 擔保公司的保后跟蹤部是不良貸款的主要管理部門,其職責為:
(一)研究國家財政、金融、監管政策,制定不良貸款的管理制度、辦法,建立不良貸款動態監測;
(二)貫徹落實不良貸款管理的各項制度,制定相應實施細則,規范不良貸款管理;
(三)負責對在??蛻暨M行例行或者隨機調研,及時發現風險隱患并及時采取風險預警控制;
(四)制定有效的應對措施,對公司的風險預警、風險防控、風險處置提出合理化建議,
(五)提醒和跟蹤企業根據合同的約定進行還款,出現風險隱患或擔保代償時負責追償、保全、訴訟等工作。
(六)完善不良貸款臺賬管理,進行動態監測和風險分析;
(七)負責經驗交流和相關人員培訓工作;
(八)其他應當履行的職責。
第二章 不良貸款的風險分析與監測
第六條 保后跟蹤部對不良貸款情況要持續關注,按月對不良貸款風險進行分析,對風險狀況和變化趨勢做出總體判斷和評價;按月向董事會上報不良貸款狀況、采取的主要措施、實施進展情況以及下一步的工作計劃。
第七條 保后跟蹤部要對不良貸款每月最少要催收一次并簽收催收通知書,寫出情況說明,并將催收通知和情況說明裝入借款人的貸款檔案。
第三章 不良貸款的責任認定
第八條 貸款形成不良的,要及時逐筆進行責任認定。
第九條 因違法、違規,或管理不到位形成不良貸款的,相關人員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業務部客戶經理應承擔相應責任:
(一)對擔保人的主體資格、財務、經營、資信等狀況調查不實;
(二)不堅持獨立調查原則,按授意進行調查的;
(三)默許、縱容借款人偽造有關數據、資料,誤導信貸決策;
(四)不真實反映客戶信用記錄和資料的;
(五)抵(質)押物價值不足、不真實;
(六)其他造成擔保決策失誤的行為。
第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風險部審核員應承擔相應責任:
(一)對相關資料中存在的明顯遺漏和風險點沒有提出審查意見;
(二)向有權審批人提供虛假審查報告;
(三)不堅持獨立審查原則,按照有關方面授意進行審查;
(四)其他未盡職審查的行為。
第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后管理人員應承擔相應責任:
(一)催收不力造成訴訟時效喪失;
(二)出現重點監控情況未及時進行處置,或措施不力造成損失或損失增加;
(三)未盡職進行貸后管理和風險監測的其他行為。
第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評審會成員、董事會成員應承擔相應責任:
(一)未嚴格按照國家產業政策、擔保政策審議貸款,或適用政策、法規不當;
(二)依據未經核實的信息、資料審議信貸業務;
(三)未獨立發表審議意見;
(四)對審議人不同意的貸款或審查報告提出的重大問題不進行落實而進行審批的;
(五)其他造成信貸決策失誤的行為。
第十四條 責任人不因工作崗位調整而改變對原不良貸款的責任。
第四章 不良貸款的清收處置
第十五條 在不良貸款的清收處置過程中,應綜合運用多種處置方式,相機抉擇,靈活應對,及時處置,盡量減少可能發生的信貸資產損失。
第十六條 不良貸款的清收處置工作主要包括:客戶調查、分析評估、制訂方案、方案審查審批、方案實施、日常管理、方案變更等。
第十七條 客戶調查。掌握了解客戶產生不良貸款的原因,從資產保全的角度掌握客戶生產經營、財物狀況及資產負債等具體情況,同時厘清信貸人員的責任劃分,為制定清收處置方案提供支持。
第十八條 分析評估。在對不良貸款客戶充分調查的基礎上,依據獲得的信息進行綜合分析判斷,評估可供選擇的清收處置方式。
第十九條 制訂清收處置方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對象情況、時機判斷、方式手段、風險控制、責任落實等內容。貸款在被認定為不良貸款后,應在15個工作日內逐筆制定清收處置方案。
第二十條 在發生代償后的1個工作日內,保后跟蹤部和風控部提出實施追償方案,并向被擔保代償追償企業(人)下達通知書,并附代償的相關原始憑證復印件。
第二十一條 在發生代償后的2個工作日內,經公司董事會研究決定實施保后跟蹤部提出的追償方案。
第二十二條 在發生代償后的3個工作日內,會同法律顧問確定擔保代償情況和追償方案。
第二十三條 在發生代償后的7個工作日內,公司應進入依法訴訟程序或與被擔保人協調擔保債權債務處置辦法。
第二十四條 對已發生代償的業務,公司主要采取協商、轉貸等方式進行全力追償,在代償3個月內與企業協商進行全力追償,超過3個月的追償協商期后,我公司將進入依法訴訟程序。
第二十五條 我公司將于每季度末向管委會領導匯報代償情況和追償清理進度。
第五章 不良貸款的檔案管理
第二十六條 不良貸款檔案是指所有真實記錄和反映不良貸款債權債務關系、契約、權屬證明、以及貸款管理過程形成的各類資料。
第二十七條 公司風險部及時對不良貸款清收處置方案、催收回執、訴訟材料等不良貸款檔案進行整理、登記,入檔保管。
第二十八條 不良貸款檔案只能在檔案庫內現場查閱和復印。查閱檔案前,必須經單位主要領導批準。查閱人應填寫檔案查閱單,登記查閱人姓名、查閱時間、查閱目的、查閱內容等。電子版本的資料應設置訪問權限,經授權后方可查閱。公、檢、法等相關單位人員需要查閱和復印檔案時,必須出具介紹信、工作證、身份證以及協助查詢通知書等,由單位負責人簽批,并指派專人陪同查閱和復印。
第二十九條 因起訴或應訴等事宜確需調用檔案原件時,原則上由風險部直接向法院遞交出示。提取人要填寫檔案提取單,登記提取人姓名、提取檔案內容、提取用途、提取及歸還時間,并經單位主要領導簽批。風險部檔案管理員憑此登記《檔案提取情況一覽表》,將被提取的檔案復印件連同檔案提取單存放于提取檔案的所在卷中。歸還檔案時,風險部檔案管理員應將提取人所歸還檔案與《檔案提取情況一覽表》及留存的所提檔案復印件逐一核對無誤后及時歸檔管理,同時將檔案提取單交還提取人。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條本辦法由開發區擔保公司負責解釋。
第三十一條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2016年4月21日
晉中開發區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1日印發